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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奇石盗窃案犯一审获刑

作者:丁香乐 丁春兰 2005-02-23 14:37:30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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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三峡奇石盗窃案犯一审获刑一年半

  标价800多万认定3000多元

  三峡奇石失窃一案近日在万州区法院宣判:因找不到权威部门对两块标价为100万美金的奇石进行定价,法院只得参照另外两块三峡石的3300元价格进行量刑。为此,一审判决李世才有期徒刑1年半。

  2004年7月,万州三峡石展览馆的“巫山幻影”、“灵璧石”、“嫦娥奔月”和“弥勒佛”4块石头被盗。其中,“巫山幻影”、“灵璧石”的价格鉴定分别为1500元和1800元,而“嫦娥奔月”和“弥勒佛”只有标价,分别为50万美金。两天后,万州警方将偷盗石头的嫌疑人李世才抓获(本报去年8月27日曾进行报道)。

  嫌疑人虽然被抓住了,可标价为100万美金(800多万人民币)的两块石头究竟价值多少难倒了警方。从去年7月底开始,万州警方约请万州物价部门对被盗三峡石进行价格认定。物价部门觉得难办:三峡奇石虽然以奇为贵,但没有市场价,无同样物品做对比,无法定价。随后,警方又与万州价格认证中心有关人员一起找到重庆和武汉奇石收藏协会,均未能定价,只给出有人欲出价购买另两块石头的价格证明。

  重庆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为,未在市场流通的三峡奇石,属特殊商品,物价部门无法直接认定,建议找国家相关部门专家认定。万州警方又与中国奇石协会进行联系,答复是不同意为奇石作鉴定,原因与物价部门一样:没有统一标准,不知从何鉴定。

  万州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盗窃案。法官没有将“嫦娥奔月”、“弥勒佛”两块三峡奇石上标出的100万美金作为证据对罪犯进行量刑,而是根据“巫山幻影”、“灵璧石”的价格进行量刑。

  法官认为,李世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李世才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被盗物品已全部追还失主,决定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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