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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门”主角桑玉柱:共同创作充分体现了和谐社会

2011-01-16 15:35:19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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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以下简称“中摄协”)做出“取消获奖资格”决定后,“金像奖风波”进入舆论新一轮关注阶段。1月1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核心当事 人桑玉柱再吐心声,表示对中摄协的决定保留申诉权利,并考虑对那些在网上对其进行“人格侮辱”者诉诸法律。

  记者:面对“撤销获奖资格”这一决定,你会向中摄协提出申诉吗?

  桑:我重申,我认为我是符合金像奖申报规则的。中摄协在金像奖申报体系中只说“体现本人创作水平及风格的20幅作品”,我按这个规定提交了20幅作品。其他影展影赛都有规定,不准改变颜色,不准这个,不准那个,都有一套完整的规定,但金像奖没有。

  记:你曾在基于“共同创作”的前提下强调,孟铁给你的是“电子版”,可摄影人都觉得底片很重要,不是吗?

  桑: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摄影是个人艺术的创作结果,这是事实,不可否认。但我觉得,在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结合吉林特色,做出这种“成果共享,科学创作”的创作理念,我觉得是探索。改革开放不也是探索吗?我们摄影也在探索。

  记:“共同创作”、“潜规则”符合和谐社会的主题?

  桑:我们觉得我们这种创作,充分体现了和谐社会主题。

  记:为什么合作作品不共同署名?共同署名,既不涉及侵权问题,又让大家都得荣誉,不挺好吗?

  桑:我们大家在合作创作时就有言在先,谁能拿去(得奖)就谁拿去,不要嫉妒谁得了(什么奖)。只要是和我一起创作的,你现在就可以拿出去自己发表,都是宣传吉林省嘛。人必须大度,看主流,不要看枝节。

推荐关键字:抄袭 桑玉柱 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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