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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书法的认识——八、理解创新(二)

勇谋之间

作者:崔自默 2005-11-15 14:16:32来源:雅昌艺术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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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语·泰伯》云“勇而无礼则乱”;《论语·阳货》云“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温故知新”,有勇气创新者,读之颇可自省!

  把书法说得过于简单,或者过于严重,都失之偏颇。只看重书法的视觉艺术成分,忽略了书法行为本来应该具有的文化基础,就会把它庸俗化、粗糙化,把简单的笔与墨的合成当成书法;反之,把书法说得神乎其神,把它与整个中国文化等列齐观,就无疑将剥夺掉很多人从事书法活动的资格,失去了群众基础,书法艺术也就难以再继续发展下去。

  创新,固然需要学养、工夫、个性、才气等等方面,可是等一个人这些条件都具备了,他也老了,没有精力了。当然,如此说绝非蓄意怂恿“年轻人”去玩杂耍,因为,只有懂得过去、通晓传统,才能知道何为新、何为旧,何为好、何为坏,才能看清自己前进的路。

  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既可悦目,亦可娱情,它具有视觉艺术的诸般品性,但又绝不是单纯的视觉艺术,它与绘画、装置、雕塑等有着巨大的差别。书法虽然也有韵律、节奏等因素存在,但它毕竟也与戏剧、舞蹈、音乐等相隔遥远。书法的视觉效果是显见的,容易被人接受,而它所能包容的诸多方面的文化内涵,则不便于表现出来,因而也就很难被常人识别。

  “曲高和寡”,是艺术的一个规律,但是,一门艺术要有生命力,它总应该雅俗共赏;实际上,要想做到雅俗共赏,是极难的。书法艺术,如何在不游离其深厚的文化内涵的条件下,近可能地使用效果更佳的视觉形式,产生最强的美感,是一个课题。好比同样内容的一句话,怎样说出来较为动听,需要艺术水平。也许有人会说,书法本来就不是大众的艺术,传世的中国古代书法精品,已经达到了雅俗共赏的高超地步,只是今人大多不识罢了。这话没有错误,只是我们站在历史发展的坐标系中,在试图创造属于今天的书法精品时,应该有勇有谋、考虑周到才是。

  书法艺术创作,在其定义域(首先是书法,而且有文化和艺术内涵)内,谁的取值越高、值域越宽,谁的创造力也就越大。创新大不易。一幅书法作品,或者章法布局,或者字形结构(结体),或者笔法,或者墨法,只需尽量夸张,哪怕是毛病,也总能显示它不同于他人、只属于自己的个性特征。但是,做到了上面这一点,还只能算作是“奇”或者“异”,只是创新的初级阶段。创新,最要紧的是“好”。是你的东西,没错,但不好,大家都不承认,是没有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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