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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百雅轩商标的声明

作者:李大钧 2011-12-21 17:35:27来源:雅昌艺术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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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雅轩文化艺术机构是中国领先的艺术家推广机构和艺术版权、艺术品综合运营机构。“百雅轩”商标已于2009年11月14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包括画廊、拍卖、广告等四大类40项商标保护。我公司从未以“百雅轩”字号注册拍卖公司。社会上以“百雅轩”字号从事拍卖业务的公司或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百雅轩文化艺术机构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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