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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鉴定,权威吗?
作者:宣家鑫 2007-08-16 14:25:23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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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下国内艺术品鉴定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也没有出现一个权威机构能对书画进行权威论证,因此,部分收藏家常常会将已故书画家的作品交由书画家家属———即书画家的配偶或子女进行鉴定,并以此作为辨别书画真伪的一个重要依据。
那么书画家家属的鉴定结论是否真的那么准确呢?其实不然。
收藏家们通常以为,书画家家属常年与书画家生活在一起,因此,他们对书画家的作品当然应该了如指掌。其实,这种想法是一厢情愿的。我国著名的书画家、鉴定家启功先生曾经说过“家属鉴定是很危险的,对于鉴定书画来说,家属和其他外行是一样的”。
要对一幅书画作品进行鉴定,最科学的方法应该是从书画的本质去进行鉴定,即从书画作品的布局、造型入手,结合作者的师承风格,分析其选纸、用笔、用墨、着色、题跋、钤印、装裱等习惯,再考虑作品与之所成年代及时代特征是否相符等等,只有经过系统的分析与论证,方能准确地判断书画作品的真伪。而家属虽然长期与书画家共处,阅其书画无数,有的甚至还幼承家学,但他们在鉴定时却大都未能从上述几个方面去对书画作品进行分析、研究。
由于书画家的家属通常也能书擅画,因此,他们往往会像普通书画家一样,将画得好的作品认定为真迹,画得差的作品则为赝品。然而,画家一生的作品数以万计,真正的精品不过十之一二,更多的则是应酬作品及练笔作品。相反,造伪者在进行造假时,通常是选择画家的精品作为母本进行仿制,所作赝品通常反而都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及观赏性。如果仅以作品的艺术性高低来判断真伪,则必然会混淆事实,颠倒是非。
还有一些书画家家属是通过书画作品中所反映的旁证来进行鉴定的。例如,一位已故著名画家的后裔在参观一场拍卖会时,认定一幅自己父亲的作品为真迹,而另一幅为赝品。当旁人问其原因时,他称,前一幅作品的上款人———某某先生我认识,所以是真迹,而后一幅作品的上款人我不认识,肯定是杜撰的。仅以是否认识画作的上款人就能判断作品的真伪,如此轻率地表态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再有,一位画家的遗孀在鉴定一幅画家的作品时指为赝品,理由是她与画家生活在一起将近40年,从未看到画家画过这种风格的作品。但当画的持有人指出,这幅作品为画家早年临摹古人的习作,当时,画家尚未结婚时,这位遗孀顿时哑口无言。
除了一些画家家属不懂鉴定,致使错误百出以外,还有少数画家家属却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故意“指假说真”或者“指真说假”。
还有一些画家家属,其本身虽不造假,但当制假、售假者给其一定的报酬,要求其在赝品上题跋或签字认可作品为“真迹”时,他们也欣然接受。例如北京有一拍卖公司,每次拍卖前均会将所征集的书画家作品以照片形式寄到书画家家属手中,而家属每签字认可一张“真迹”即可获得一定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有些家属会出于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只管签字,不论真伪。
至于书画家家属“指真说假”的原因那就更为多种多样了。首先,书画家家属会出于保护行情、维持高价的需要,将真迹说成是赝品。由于历史原因,书画家当年曾有不少作品无偿赠与他人或低价流转于社会。而这批作品一旦进入书画交易或拍卖市场,价格必然低于其在家属手中作品的开价。因此,为了维持自己手中所持有的书画家作品的价格,部分家属便会将那些以前流传在外的作品一律说假,造成藏家不敢从社会上买画,只能从家属手中直接购买的局面。
此外,还有部分书画家的家属会将画家不成熟时期的作品一概认定为“赝品”,认为有损画家的艺术水准;或者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对某些特殊时期的作品加以否认,以维持画家的正直形象。
无怪待人处事向来谦虚、谨慎、厚道的启功先生还说过:“如果(家属)态度再不正确,抱着各种各样的目的去从事鉴定,这个危害就大了。”
那么书画家家属的鉴定结论是否真的那么准确呢?其实不然。
收藏家们通常以为,书画家家属常年与书画家生活在一起,因此,他们对书画家的作品当然应该了如指掌。其实,这种想法是一厢情愿的。我国著名的书画家、鉴定家启功先生曾经说过“家属鉴定是很危险的,对于鉴定书画来说,家属和其他外行是一样的”。
要对一幅书画作品进行鉴定,最科学的方法应该是从书画的本质去进行鉴定,即从书画作品的布局、造型入手,结合作者的师承风格,分析其选纸、用笔、用墨、着色、题跋、钤印、装裱等习惯,再考虑作品与之所成年代及时代特征是否相符等等,只有经过系统的分析与论证,方能准确地判断书画作品的真伪。而家属虽然长期与书画家共处,阅其书画无数,有的甚至还幼承家学,但他们在鉴定时却大都未能从上述几个方面去对书画作品进行分析、研究。
由于书画家的家属通常也能书擅画,因此,他们往往会像普通书画家一样,将画得好的作品认定为真迹,画得差的作品则为赝品。然而,画家一生的作品数以万计,真正的精品不过十之一二,更多的则是应酬作品及练笔作品。相反,造伪者在进行造假时,通常是选择画家的精品作为母本进行仿制,所作赝品通常反而都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及观赏性。如果仅以作品的艺术性高低来判断真伪,则必然会混淆事实,颠倒是非。
还有一些书画家家属是通过书画作品中所反映的旁证来进行鉴定的。例如,一位已故著名画家的后裔在参观一场拍卖会时,认定一幅自己父亲的作品为真迹,而另一幅为赝品。当旁人问其原因时,他称,前一幅作品的上款人———某某先生我认识,所以是真迹,而后一幅作品的上款人我不认识,肯定是杜撰的。仅以是否认识画作的上款人就能判断作品的真伪,如此轻率地表态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再有,一位画家的遗孀在鉴定一幅画家的作品时指为赝品,理由是她与画家生活在一起将近40年,从未看到画家画过这种风格的作品。但当画的持有人指出,这幅作品为画家早年临摹古人的习作,当时,画家尚未结婚时,这位遗孀顿时哑口无言。
除了一些画家家属不懂鉴定,致使错误百出以外,还有少数画家家属却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故意“指假说真”或者“指真说假”。
还有一些画家家属,其本身虽不造假,但当制假、售假者给其一定的报酬,要求其在赝品上题跋或签字认可作品为“真迹”时,他们也欣然接受。例如北京有一拍卖公司,每次拍卖前均会将所征集的书画家作品以照片形式寄到书画家家属手中,而家属每签字认可一张“真迹”即可获得一定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有些家属会出于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只管签字,不论真伪。
至于书画家家属“指真说假”的原因那就更为多种多样了。首先,书画家家属会出于保护行情、维持高价的需要,将真迹说成是赝品。由于历史原因,书画家当年曾有不少作品无偿赠与他人或低价流转于社会。而这批作品一旦进入书画交易或拍卖市场,价格必然低于其在家属手中作品的开价。因此,为了维持自己手中所持有的书画家作品的价格,部分家属便会将那些以前流传在外的作品一律说假,造成藏家不敢从社会上买画,只能从家属手中直接购买的局面。
此外,还有部分书画家的家属会将画家不成熟时期的作品一概认定为“赝品”,认为有损画家的艺术水准;或者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对某些特殊时期的作品加以否认,以维持画家的正直形象。
无怪待人处事向来谦虚、谨慎、厚道的启功先生还说过:“如果(家属)态度再不正确,抱着各种各样的目的去从事鉴定,这个危害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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