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难题阻滞艺术基金会成长
公益支出不得低于基金余额8%的国家标准、缺少公众监督而形成的监管漏洞、捐赠抵税政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主管单位和董事会的双重管理模式——四大难题使得艺术基金会在中国的发展之路举步维艰。
“8%标准”受业内质疑
在我国,非公募基金会相对具有独立性,董事会以出资人为主,似乎不受政府过多干预。
但事实上,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对于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李可染艺术基金会等以画家命名的基金会来说,《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指标不仅考验其筹款能力,控制支出也成为一个难题。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在2004年转型后的第一次年检中,就显得极为尴尬——其公益支出仅占上一年基金余额的1.6%,而行政支出的比例则高达50.88%。
对此,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秘书长商玉生表示,他们对新制度、新形势确实不适应,因为上世纪90年代前后注册的基金会,基金量普遍比较少,注册资本大多不过10万元,对每年的公益支出也没有任何要求。
商玉生对8%这一标准提出了质疑:“美国对私立基金会在这一项上的要求不过是5%,而按美国的金融环境,基金每年增值远不止5%,福特基金会连续几年的增值都超过14%。但在中国,尤其是前两年,连5%的增幅都达不到,更别说8%了。对基金会来说,保障基金的安全是首要的,投资通常非常谨慎。”
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的监事在2005年度报告里这样写道:“就此基金会的性质和现实情况而言,要求基金会每年花掉上一年度基金的8%有些问题,现在大环境下,基金增值不可能达到8%(实际在4%以下),而捐助的基金是本金,不应该逐步萎缩,否则便违反了捐助者的意愿。”
基金会存在监管漏洞
虽然经过民政部的努力,基金会监管体制已初步建立,但是,除了近年刚刚开始强制执行的年度公示,公众依然缺少监督途径,艺术基金会的运作处于半封闭和不透明状态。
“一些基金会出现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也为某些基金会工作人员挪用、私分捐赠收入提供了机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据有关部门的摸底调查,艺术基金会在基金运作和使用、内部决策、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有的艺术基金会甚至背离了章程订立的公益使命。
此外,国家已有的规定在执行中也存在漏洞。在民政部公示的基金会2005年度报表中,不止一家基金会的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超过了当年总支出的10%,有的甚至高达60%,而审计结果依然是“合格”。
在入检的58家基金会中,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和李可染艺术基金会两家都属于更微妙的“基本合格”标准,勉强过关。仔细查看,《基金会管理条例》并没有对“不合格”的行为明确法律责任。虽然确定了最基本的评价标准,但并没有建立更具体、细致的基金会评估体系。
捐赠抵税难以落实
艺术基金会吸纳社会资金最大的困难来自我国的税法问题。特别是捐赠抵税政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在减免税方面,美国规定,企业捐出善款,如数额超过应缴税10%,应减免10%税款,如不到10%,可在税收里扣除已捐出的善款。中国这方面的规定却只有3%,而且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仍难以落实。
一直在寻找社会赞助的广东美术馆馆长王璜生对此颇为忧虑:“目前实行的是特事特批的原则,企业只有向事先得到国家批准的少数基金会捐款才能得到减免税收的优惠。我们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和相关税法均规定,公益捐赠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但据我了解,全国民政系统一年内共收到个人捐赠17亿元,而个人退税率几乎为零。”
双重管理制约基金会壮大
“我们有500万元,去年就想成立一个基金会扶持年轻的艺术家。但是我们找不到主管单位。”国内一位资深画廊经理说基金会的问题令他挠头,他最终放弃了这一计划。
根据目前的国家规定,民间组织须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也就是说,如果要成立基金会,必须找到一个主管部门才有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以往设立基金会,设立主体主要是政府的部门,自然有主管单位。《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后,允许个人或企业发起设立基金会,可以个人或企业的名称命名,找主管单位就成了最大问题。
“凡是业内人士都呼吁取消基金会须有主管部门这一条。这样的规定是害怕少数人做坏事,结果妨碍了多数人做好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资中筠说,“从美国的经验看,基金会与其他公益组织首先是独立于政府的。”
北京大学教授、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夏业良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金会应该是独立的,主要通过税法等法律法规来管理。
而进入中国境内的外资艺术基金会如尤伦斯艺术基金、台湾山艺术文教基金会则不存在双重管理的问题。“在台湾地区,基金会属于财团法人,是独立运作的公益事业,享有免税特权,捐赠属于全社会。基金会不能倒闭,一旦倒闭则所有的资产属于政府,基金会也是一种有效的避税工具。”台湾山艺术文教基金会董事长林正说,“山艺术文教基金会后面会有若干的董事成员共同决策基金会的动向,平日化整为零,遇到展览可化零为整,这正是基金会推广艺术的最大优势,内地的基金会在遇到问题时因为管理上的双重性就会受一些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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