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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远古之韵 抒时代之情

作者:梁扬,王世征 2008-09-19 11:15:22来源:雅昌艺术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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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扬:   
  多年没见友谊,他依然故我—在书法的天地间上下求索。所不同的是:他的名气之大,已今非昔比。近年来,友谊于书法,尤其是他心血铸成的大篆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更有方家之肯定在,不待我置喙重复。我想换个角度,神侃一点印象。
  席勒论诗,以为不外古、今两派。古者谓之“德”,真朴自然;今者谓之“巧”,露见心思。钱钟书先生加注曰“所谓古今之别,非谓时代,乃言体制”,可谓一语中的,以此论推之书法,似也成立。友谊的大篆,归入“德书”一类,当之无愧,而“巧书”一系,大约就是蔚成风气的“时尚书法”了。席勒对“今诗”并无成见,我对“巧书”也无针砭之意。“巧书”是某种审美风气的结晶品,易于“露见心思”。只是任何风尚都有其明显的阶段性特征,趋之者众,反而不及“德书”物稀为贵了。友谊不追时尚,潜心治篆,苦心经营他的“德书”这是他不同于他人的选择。他的这种选择,还有一点可贵—它不是“古、德”之观念先行的产物,而是他本性使然。友谊为人,以真朴自然为本,选择真朴自然之大篆作素材,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大篆文字的形式及其文化内涵,似乎与他的艺术直觉之间,存在某种亲和力。他视大篆为可以托负“性命”的载体。从这个角度说,友谊治篆,是“任其性,率性而动”,有点像张旭治草或文同画竹,自我与对象,水乳交融,不分彼此。这种创作上的物我合一,也许是友谊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抑或有评论家云:大篆古,却难于表现时代精神。友谊对此,充耳不闻,仍然埋头走他的汲古归真之路。我赞成他的这种态度。他懂得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书法,不管是何种书体,只能存活于书法家个体的再创造之中。主体本位,风格本位,比时代本位或者“现代精神”本位,是更合乎艺术规律的选择。友谊有志在大篆中注入他的艺术个性,何患没有时代精神流出。启功先生论及刘墉“古人与我,不可兼得”的困惑时,有一段精彩的论述:“人莫逃乎时代风气,虽大力者,创造与规避,两不可能,惟有广于借鉴,天然消化耳。”友谊正是这么做的。
  看友谊搞书法,使你觉得搞艺术本来是一件十分朴素的营生—闻鸡起舞,“躲进小楼成一统”就是了。也使你暂时忘却了书界的町畦与论坛的高深。读他的作品,使你感到,这种朴素的搞法本身,也为注入其作品以真朴自然之气帮了忙。
  在巴黎现代中国书法展上,一位法国搞现代音乐的作曲家,在友谊那件红底洒银的大篆书轴前,伫立良久。我问他为什么注意这一幅,他说他喜欢它的“古典”。在现代艺术眼花缭乱的艺术之都巴黎,这个词,由一位不谙中国书法传统的西方现代艺术家道出,似乎又从另一个侧面,对友谊的汲古之德书给予肯定。
  王世征: 
  友谊的书法创作经过多年的刻苦努力,终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佳绩,实在可喜可贺。
  友谊的成功,首先取决于他主攻大篆的见识与胆魄。
  通观古今治篆,大致两家:一是小学家之篆,二是书法家之篆。前者多为古人篆书的摹写,所表现的仅是装饰美。后者自清代中叶的邓石如,以隶法入篆,书风沉雄朴厚,为篆书创作开了新境;然所书也仅限小篆,书风亦囿于工整。至晚清吴昌硕,以《石鼓》为宗,结体参差,笔力遒劲,气息深厚,晚年更融入草书笔意,极富气势,以至成为大篆巨擘;然吴氏专力《石鼓》,未能广泛拓展金文的丰美。吴氏之后,大篆艺家多踵其踪,博涉金文,然尚未有胜出者。至于甲骨文的书写,清末、近代以来,亦多为金石家的摹写,或融小篆、金文用笔,仍只是呈现工艺之美。近二十年来,随书法热的持续,少数新一代篆书家对大篆创作进行着新的思考和探索。面对全新的历史时代,如何在具有具象造型特质的大篆书体中挥洒出富有现代美感意趣,从而赋予大篆艺术以新的生命,这是摆在当代篆书家面前的重大课题。
  友谊受吴昌硕的启发,在汲取甲骨文的质朴坚利以及《散氏盘》的纵逸、《毛公鼎》的沉雄、《石鼓文》的舒展的基础上,大胆地把最适于自由抒发情感的行草笔法、笔意糅进大篆创作,从而取得了可贵的突破。
  在甲骨文创作中,他更多参入了行书笔法,如运笔的裹锋绞转、中侧并用;结体因字立形、依象取势,章法随形布势、虚实相生;墨法浓淡相间、燥润相杂。因而线条委婉多致、灵动活脱而不失劲挺,具象造型稚拙自然、天真可爱而不失神秘,意境古朴而清新,明爽而蕴藉,一面以现代审美意识解读着先民“仰观”、“俯察”的构思,一面抒发着“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的情致。
  在金文创作中,友谊则更多融入草书的笔法、笔意,力求表现大气磅礴的气势美。其笔法,施之以草书的使转,裹锋绞转,落笔疾速,线条厚实而凝练,劲利而放纵,极富质感和力度;其结体,突破原有的规整,强化每字特有的字势,左右参差,上下落错,大开大阖,极有动势。其笔法,大小变幻,疏密相间,正侧斜欹,有行无列,万殊一贯,气势夺人;加以注重墨色调整,浓淡燥润,郁勃苍莽,全篇气脉流通,极富韵律美。
  刘熙载论草书特色时曾说:“草书之笔画要无一笔可以移入他书,而他书之笔意,草书都要无所不悟。”友谊却反其道而行之,以行草入大篆而翻出新意,心思微,气魄大,从而达到了新的时代高度,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和书界的推重。前人论书法创新云:“可贵者胆。”友谊实足以当之。
  唐张怀瓘在《书议》中,称颂古代几位草书大家“精魄超然,神采射人”,即言其草书所以有光焰照人的神采,根本在于这些草书家各具卓绝不群的精神特质,而那些草书作品的神采,则是草书家精神品格的笔墨体现。其实此理何止限于草书?事实上,每个有成就的书家,无论何体,其书作的内蕴都是其人格精神的展现。
  友谊为人淳厚质朴、耿直坚毅,既保有着农民身上那些被称为“中国人脊梁”的可贵品性,又散发着司马迁所赞颂的“贤豪”的遗风。他一方面视艺术为生命,力学精进,不臻上乘绝不罢休;又不矜其能,孜孜以进。另一方面以忠恕之道为人生准则,笃情义,重然诺,多所许可,少所怪怨;又敏于行,讷于言,注重大端,不屑细谨。凡接触过他的人,都会感到在他身上真力弥满,元气浑然,具有不同一般的人格魅力。友谊的这些至真之性与大篆艺术浑朴无华的韵致天然冥契,从而在其中找到了自我。我以为,非友谊的气质、心性,难于妙悟大篆;非大篆艺术,难于展现友谊的胸襟块磊。友谊之独钟大篆,实乃气性所托,命定之契合。
  刘熙载曾说:“观人于书,当观其行草。”我则以为,友谊的隶、楷、行、草虽也不乏可观,而观友谊于书,却莫如观其大篆。大致说来,我于其甲骨,看到他的颖敏与灵性;于其金文,更看到他的浑厚和气魄。然而所以能从友谊的大篆里“复见其天”,又多得之于其中的行草韵味,此亦证实了刘熙载之所言不虚。我想,凡了解友谊其人、其书的朋友,大概不至以我的感受为虚妄溢美之辞吧。
  以上是我与友谊交往14年来,对其为人与书法艺术的一点理解。
  勉哉,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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