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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魅力上海 世界华人中国画作品展”征稿公告

2015-04-07 15:59:12来源:雅昌艺术网华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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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讴歌美丽中国,展示魅力上海,同圆共享“中国梦”,进一步促进海内外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将联合举办“美丽中国,魅力上海--世界华人中国画作品展”。

  作品展以“美丽中国,魅力上海”为主题,描绘中国和上海的历史、文化、风俗和自然风光,讴歌中国和上海的发展。征稿范围为海内外华人艺术家。

  此次中国画作品展征稿活动自2015年3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截止收件(以收件邮戳为准)。具体办法见“美丽中国,魅力上海--世界华人中国画作品展方案”。

  美丽中国魅力上海——世界华人中国画作品展方案

  一、活动宗旨

  讴歌美丽中国,展示魅力上海,同圆共享“中国梦”,进一步促进海内外文化的交流与合作。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华侨书画院

  刘海粟美术馆

  (三)后援单位:待定

  三、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1.顾问

  陈佩秋   著名画家

  2.主任

  徐  力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施大畏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上海市美术家协会主席

  3. 副主任

  陈文佳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陈  琪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4.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方照华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

  朱鹏高   上海市华侨书画院院长

  谷文达   著名华人艺术家

  沈洪波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国内处处长

  张  坚   刘海粟美术馆馆长

  张培成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徐昌酩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顾问

  韩  硕   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委员

  卢辅圣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5. 秘书长

  沈洪波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国内处处长

  6.常务副秘书长

  朱鹏高   上海市华侨书画院院长

  7.副秘书长

  张菡之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国内处处长助理

  丁  设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

  8. 办公室主任

  方  圆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国内处主任科员

  钱一星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展览部主任

  薛  瑾   上海市华侨书画院办公室主任

  、展览地点和时间

  (一)展览地点

  刘海粟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

  2015年11月份左右

  五、作品主题和要求

  (一)参展作品主题

  以“美丽中国,魅力上海”为主题,描绘中国和上海的历史、文化、风俗和自然风光,讴歌中国和上海的发展。

  (二)参展作品数量

  共120件,其中特邀艺术家作品40件、参展艺术家作品80件。

  (三)参展作品标准

  尺寸(不含画框):不小于70㎝×70㎝,不大于2m×2m。

  六、作品征稿和评选

  (一)征稿范围

  1. 特邀艺术家40人,每人1件作品;

  2. 参展海内外艺术家80人,每人1件,共80件。

  (二)征稿时间

  2015年3月—2015年6月20日(以收件邮戳为准)

  (三)征稿要求

  参展作品拍摄照片寄投组委会办公室。照片为10寸,每位作者作品不超过2件,照片背面附作品登记表(方案最后),邮费由作者自行承担。作品照片一律不退。

  (四)征稿收件

  上海市华侨书画院“美丽中国,魅力上海--世界华人中国画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大境路269号、邮政编码:200010

  联系人:方  圆、薛  瑾、黄金荣

  (五)评选方式

  1. 作品初评

  2015年7月10日—7月20日,由艺委会对征集的参展作品照片进行评选,入选复评作品250件。

  组委会办公室寄发入选复评通知书。复评作品凭通知书寄作品原件。

  2. 作品复评

  2015年8月1日—8月20日为作品原作收件日期,送件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

  送作品原件同时附作品数码图片1张及光盘,要求为350dpi以上高清图像,以供画册出版和展览宣传使用。

  2015年8月25日—8月30日,由艺委会对作品原作进行评选,评选出参展作品80件。

  (六)展后作品处理

  展后参展作品退还本人,退件费用由承办方承担。

  七、主办方权益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八、宣传推介

  (一)征稿宣传

  中国新闻网、雅昌艺术网、上海侨务网、上海华侨画坛、上海华侨收藏等;

  (二)开幕宣传

  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海外版、上海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雅昌艺术网、上海侨务网、上海侨务、上海华侨画坛、上海华侨收藏等媒体;

  (三)专题宣传

  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海外版、上海电视台财经频道、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中国侨网、上海侨务网等媒体;

  (四)画册制作

  制作《美丽中国,魅力上海—世界华人中国画作品展》画册。  

  “美丽中国,魅力上海世界华人中国画作品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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