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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后悔卖房起诉 宋庄艺术家陷小产权困局

作者:王一波 2007-07-30 11:33:44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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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区宋庄镇因聚集众多的艺术家而闻名。去年9月开始,当地卖房的农民,陆续起诉12名在宋庄购买其房屋的艺术家。

  7月10日,法院判决,当初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已购房的艺术家面临无处可居。

  宋庄艺术家败诉后,农村房屋的小产权问题再次引起众多争论。农民个人或乡村机构一旦起诉购房人,当初的购房合同不会得到现有法律的支持——这正是购买小产权房者面临的法律风险。

  农民后悔卖房胜诉

  7月23日,距离上诉期满只剩下两天,谭小勋、李玉兰夫妇递交了上诉状。

  这对一向本分的艺术家夫妇,籍贯河北邯郸,现居通州区宋庄镇。李玉兰说,2002年,他俩卖掉老家的房子,在宋庄镇辛店村买下马海涛父亲马万春名下的房屋及院落。经双方协商,房屋作价4.5万元。

  当年7月1日,在签署协议、支付马海涛房款以后,李玉兰一家三口搬进去居住至今。

  “当时,宋庄的房子远没有现在这么值钱。”李玉兰说,马海涛要是把房子卖给本村村民,也就卖一两万元,他们算是高价购买。

  李玉兰没有想到,2006年年底,马海涛、董秀梅夫妇突然提出要撤销合同、收回房子,并以此起诉。对此事,董秀梅拒绝接受采访。

  今年7月10日,通州区宋庄法庭做出判决,马海涛将自己房屋卖给李玉兰的买卖协议无效,判令马海涛向李玉兰支付93808元房屋补偿,限李玉兰90天以内腾退房屋。

  艺术家面临无处可居

  在宋庄镇,李玉兰、谭小勋夫妇并不是唯一被起诉的购房艺术家。

  王立则(王笠泽)是去年以来的第一个。他介绍,1998年,艺术家徐先生买下宋庄镇白庙村一处民房。2003年,徐先生转手卖给他。2006年9月,他被售房农民起诉。

  王立则(王笠泽)被诉就像一副多米诺骨牌被推倒。2006年10月起,陆续有李玉兰、王庆松、杨大味等12名艺术家被起诉,涉及宋庄镇白庙村、辛店村、小堡村、大兴庄村等地的9处农民房屋。

  这些案子中,所有原告都是宋庄的本地农民,所有被告都是外地来宋庄的艺术家,案由都是原告要收回原来售出的房子。

  对此现状,北京市高院2004年印发的“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中曾描绘过,目前,此类纠纷诉讼起因多缘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

  一个现实是,宋庄镇一个农家院三四间房的年租金,已由3年前的三四千涨到1万多。2006年,宋庄镇被确定为北京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之一,其土地、房屋的升值空间还很大。

  王立则(王笠泽)说,目前,宋庄已吸引全国各地约1500名艺术家,他们中的百余人已购买农民房。如果还有农民“见利忘义”,单方面毁约,很多艺术家将无安身之地,这或许会影响宋庄对艺术家的吸引力。

  这一点是宋庄镇的干部们不愿意看到的。宋庄镇党委书记胡介报曾对媒体表示,他们已着手搜集几十套闲置房源,一旦有艺术家因讨房官司败诉而被驱逐,镇政府将出资廉租。他还呼吁,尽快明确法律相关条文,以方便农民的私有房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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