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台北国际艺术评选赛报名简章
七、评审:
一、由主办单位邀请艺术界各领域专家担任评审,负责评审工作。
二、初审审查参赛作品之TIFF图文件或相片;复审审查参赛作品之TIFF图文件、相片或原作,由评审依实际需要决定之。
三、复审选出最高艺术成就奖一名、大赛金牌奖一名、新锐艺术家特别奖五名;各奖项若无适当作品,得由评审委员决议后从缺。
四、评审重点:创新之当代艺术精神、作品之创意与独特性、技巧与铺陈、社会效应。
八、奖励方式:
一、最高艺术成就奖一名:收购奖金新台币15万元整(主办单位另与得奖者签订收购合约,并依法代扣所得税)、奖座、证书,并成为大师当代艺术有限公司年度签约艺术家。
二、大赛金牌奖一名:收购奖金新台币7万元整(主办单位另与得奖者签订收购合约,并依法代扣所得税)、奖座、证书。
三、新锐艺术家特别奖五名:奖座、证书。
四、入围者颁发入围证书。
九、颁奖、展出、销售与取件:
一、2010年7月3日举办颁奖茶会,颁奖表扬。
二、展览:
1、入围作品将于7月1日至8月5日展出。
2、最高艺术成就奖得主择期于台北举办个展,并须额外提供两幅作品,由主办单位将此两幅作品送至美国纽约展出一个月。
3、大赛金牌奖得主择期于台北举办个展。
4、新锐艺术家特别奖得主择期于台北举办联展。
5、主办单位将另与参展者就展出细节签订展览合约。
三、销售:所有参展作品须可供销售,报名表上所填写的售价需内含50%的销售佣金,主办单位将另与参展者订定代售合约。
四、取件:展览结束后,参赛者须于2010年8月16日至20日期间内取回作品,并自付运费。逾期未领者,每件每日收取新台币500元之保管与储藏费。至2010年9月5日仍未领回作品者,主办单位将有权处分该作品,参赛者不得异议。
十、权责:
一、基于宣传推广之需,主办单位得将入围与得奖之作品公开展示、重制及出版相关文宣、刊登于艺术相关杂志及网站,或于其它媒体报导。
二、参赛者应保证送件作品无违反参赛规则及侵害他人智能财产权之情事;使用他人著作权者,应自行取得合法授权;若衍生相关争议及法律问题,参赛者应自行负责,如因此致主办单位蒙受损害,参赛者并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附则:
一、参赛者于报名简章上签名后,视为同意遵循本简章之各项规定。
二、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修定后,另行公布。
- 2010台北国际艺术评选赛开始报名2010-02-27
艺术号作家
- 奥岩
- 蔡万霖
- 曹兴诚
- 陈孝信
- 陈建明
- 陈 曦
- 陈晓峰
- 陈东升
- 邓丁三
- 杜曦云
- 段 君
- 冯家驳
- 陈 墨
- 郭庆祥
- 杭春晓
- 何桂彦
- 何光锐
- 胡 人
- 孔达达
- 廖廖
- 黄 专
- 季 涛
- 冀少峰
- 贾方舟
- 贾廷峰
- 李国华
- 李公明
- 李小山
- 王正悦
- 刘幼铮
- 刘尚勇
- 帽哥
- 刘双舟
- 刘九洲
- 刘礼宾
- 刘骁纯
- 刘 越
- 林明杰
- 鲁 虹
- 吕 澎
- 吕立新
- 马学东
- 马 健
- 彭 德
- 彭 锋
- 邵玮尼
- 沈语冰
- 水天中
- 宋永进
- 孙振华
- 孙欣
- 陶咏白
- 佟玉洁
- 王春辰
- 王栋栋
- 王端廷
- 王凤海
- 王 萌
- 王南溟
- 王小箭
- 吴念亲
- 西 沐
- 夏可君
- 夏彦国
- 徐子林
- 姚 谦
- 杨 卫
- 一西平措
- 殷双喜
- 尹 毅
- 尤 洋
- 于 洋
- 岳 峰
- 张 辉
- 张翛翰
- 战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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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 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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